道路使用税的去向?

2009-11-30 17:42:35 作者:admin 来源:译自《人民报》社评 浏览次数:0 网友评论 0


参议员美廉·黎芬素·仙爹戈(Miriam Defensor Santiago)

    道路使用税应当用于道路维修附属服务,以使驾车者和乘客受益,不然还要用在什么地方,让什么人受惠?

然而实际上道路使用税却被人侵吞了,这是很明显的事。

参议员美廉·黎芬素·仙爹戈(Miriam Defensor Santiago)说,主管道路使用税的道路区(Road Board) “流氓”滥用这些钱,而不是将其用于改善道路和排水系统。

仙爹戈说,二OO一年至二OO九年收取的道路使用税高达六百零五位披索,这笔钱应该是用于道路维修和排水系织的工作,但大马尼拉区和黎刹为何有那么多地方出现涨水,而且灾情严重。

这位女参议员以菲律宾语问道:“拥有汽车的人所缴纳的这六百零五亿税收,到底去了那里?”

仙爹戈要求参议员们能够支持她的提案,促使廉政检察官办公室向道路局的人提出掠夺控告。

参议院通过了仙爹戈的议案,要求廉政府检察官对审计署(Commission On Audit)所报告的道路局“肆无忌惮地滥用数百亿披索之事”进行调查和检控。

这位女立法者提出参议院一四一三号议案,主张修改,甚至废除道路使用税法,汽车主人在为车进行登记时应缴纳的税。

她列举审计署二OO八年的报告,该报告至少贪有“十九面红旗”或牵涉到道路使用税的有疑问的交易。

这其中包括一百四十七亿披索的公造公路部(Department of Public Works and Higways)的拨款透支,仙爹戈说,这是道路局缺乏必要文件造成的。

仙爹戈说:“透支是由道路局拖延向预算管理部(Department of Budget and Management)提交特别预算造成的,结果是预算管理部只好签发特别拨款发放令(SARO)的现金拨款通知(NCA)。因而,公造公路部便需签发没有次拨款忠告(SAA)的转拨款通知(NTA)给各地区办事处。

 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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