外国投资者很久以前就批评本国对商界实行的政策专断。因此,最近这几年来,菲律宾的外国直接投资,一直是地区内水平最低的国家之一。政府对菲律宾贝壳石油公司的任意征税案,只能使这种情况更加严重。
近来,海关署将没收贝壳石油公司的进口货。因为税收上诉法院驳回了该公司要求阻止这个举动的请愿。
政府要求贝壳公司支付七十三亿披索的进口税。海关人员承认,这有助于海关达到2010年的二千七百八十亿披索税收目标。
贝壳公司已根据厘务局2004年制定的规则缴纳税款。
当年的厘务局长扶西.布辘裁决,根据能源部的分类,轻型催化裂化汽油(LCCG)和催化裂化汽油(CCG)均为原料,无需缴纳销售税。
另外两家大石油公司,即佩特伦和加德士都没能得到相同的豁免纳税。
贝壳公司为其炼油启用这两种进口原料提炼出的不含铝上等汽油,缴纳恶劣数十亿披索的销售税。
但当佐仲.陈——托列斯接任厘务局长后,他推翻了布辘的裁决,说贝壳公司从2004年到2009年,欠政府七十八亿披索进口税。这暗示着有人进行贿赂,以获得税收的豁免。贝壳公司喊冤,说这是双重征税。
长期以来,投资者一直批评本国的商业规则和合约朝令夕改。或者一个政府的政策,到了下一个政府就变了。或者一个方案在完成许多年后,有关政策又修改了。
贝壳石油公司的痛苦经历是发生在一个政府任内的。而这又是一个多年来一直宣称对商界友善的政府。
负责制订税收法的众议院赋税委员会上周指出,厘务局的判决,是“赤裸裸,专横和怪诞的滥用行政权力和篡夺国会的权利。”
假如政府希望改变规定,至少应避免让新规定有追溯效力,以免吓跑投资者。
如果政府认为这里面有贪污,就应对布辘,贝壳行政人员和能源部官员提出适当的控告,案件必须迅速解决,假如罪名成立,那就应该向贝壳公司追回欠税,加上罚款和损失。
译自《菲律宾星报》社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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